病好了就不需要吃藥了嗎?藥物要吃多久?
發(fā)布日期:2024-07-12 瀏覽次數(shù):9593 發(fā)布者:
有些病人或家屬往往認為精神分裂癥癥狀一旦消失,就不需要繼續(xù)吃藥了,這種看法是錯誤的。在臨床上,病人的癥狀消失、自知力恢復,只是代表獲得了“臨床治愈”,但短時間內(nèi)還不能完全正?;貧w社會。精神藥物的治療需要規(guī)范的療程必須達到有效劑量并達到足夠的用藥時間,包括急性治療期鞏固治療期和維持治療期。
急性治療期一般為6~8周,應選擇合適的藥物,緩解精神癥狀,爭取最佳預后,將藥物不良反應降到最低程度,同時防止自殺及危害社會行為的發(fā)生??咕癫∷幬锿枰獛字艿臅r間才會產(chǎn)生充分的療效,急性癥狀控制后,應保持有效治療量3~6個月,作為鞏固治療期。由于精神分裂癥屬于復發(fā)率高的疾病,因此需要較長時間的維持治療,復發(fā)的次數(shù)越多,維持治療的時間就越長。不同的病人維持治療的時間長短不一,一般來說對于首次發(fā)病的病人,藥物維持治療至少需要1年,多次發(fā)病者藥物維持治療至少5年。如果病程更長、療效不佳者可能就要終身服藥了。
故不要在藥物尚未產(chǎn)生療效的時間即停藥或者換藥,病人和家屬往往對于“長期服藥”或“終身服藥”在心理上很難接受,覺得這就等于永遠沒有出頭之日了。大家對高血壓病、糖尿病和哮喘等軀體疾病都已經(jīng)很熟悉了,這些常見病,實際上也需要長期服藥乃至終身服藥。因此,正確認識疾病及其相關的治療手段,并及時調(diào)整心態(tài)還是很重要的??傊?,治療精神分裂癥的藥物其療程一般都是比較長的,而且不排除終身服藥的可能性。保證療程不僅有利于癥狀改善,還有助于減少復發(fā),從而增加疾病康復的概率。
文章轉自:https://www.ahmhcentre.com/list_news/article/1722/18332.html
轉載時間:2024年7月12日
- 上一篇:重視孩子的心理健康
- 下一篇:抑郁癥患者的自我管理